東京、京都、沖繩4月12日起實施“防止蔓延等重點措施” 縮短營業時間至晚上8點

 

根據新型冠狀病毒對策特別措施法設立的“防止蔓延等重點措施”於4月12日在東京、京都、沖繩3都府縣開始實施。

 

基於緊急事態宣言對策的疫情防控措施,各知事可要求對象區域的餐廳縮短營業時間到晚上8點。日本政府警戒變異病毒的感染擴大,呼吁“不緊急不必要”的情況不要在都道府縣之間來往。

 

對於不響應縮短營業時間要求命令的事業者,可以處以20萬日元以下的罰款。根據不同情況提供補助金,中小企業一天4萬~ 10萬日元,大企業一天最多20萬日元,按店鋪進行支付。

 

“防止蔓延等重點措施”的適用區域東京23個區和八王子等6個市,京都府京都市,沖繩那霸市等本島的9個市。東京都適用重點措施的時間將持續至5月11日,京都府和沖繩縣則持續至5月5日。實施重點措施期間,三地可采取與“緊急事態宣言”同等水平的對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