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7日起,所有參與第二家園計劃外籍人士和家庭成員可返回馬來西亞,不過需自費隔離14天。

馬來西亞自3月18日實行行動令以來,有253名持有第二家園計劃簽證的居民及家屬因行管令被困在其他國家,部分持有這類簽證的居民也因為行管令被拒入境。

旅遊、藝術及文化部長拿督斯裏南茜蘇克利表示,從5月13日至6月9日,以有條件行管令取代行管令後,政府決定讓外籍人士及他們的家屬從5月17日起返回家園。

 

 

南茜在文告中說:“政府歡迎滯留的第二家園計劃居民回家,但他們必須遵守行管令的所有要求。”她說,這包括在吉隆坡國際機場進行檢測,然後在隔離檢疫站進行14天隔離。他們還必須承擔檢疫站的住宿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