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旨在减少投保人的医治费用问题和帮助解决失业的问题,

但也有一些疾病和医疗服务是泰国社保不能涵盖的。

 

例如:

 

1.根据《毒品法》所规定的,由于吸食毒品而引发的疾病或是因此遭遇的危险。

 

2.因疾病需入院长时间治疗,并且一年住院时间超过180天。

 

3.肾脏替代治疗,慢性肾功能衰竭病例,除了患有晚期肾脏疾病的患者有权接受服务。医生通过血液透析,肾脏替代疗法进行医疗,按照具体的规定,和在一定条件下用永久性溶液清洗腹部 ,并采用肾脏移植方案。

 

4.没有正确医学指导的任何美容行为

 

5.治疗仍处于研究和试验期间

 

6.不孕不育治疗

 

7.移植手术检查的生理检查费(除了被保险人骨髓移植的生理检查)按照实际情况支付,但是按照医学委员会的规定和条件,单例检测费用不得超过7,000泰铢。

 

8.各项超出治疗疾病所需的检测费用。

 

以及在进行手术时,社保不涵盖:

 

9.器官移植手术,除非

(1)进行骨髓移植,所产生的医疗服务费用,可承担其每例750.000泰铢范围内的费用,用于提供医疗服务医疗机构,使得保险人得以保障直至骨髓移植手术治疗结束。进行骨髓移植手术的医疗机构需要是得到医学委员会承认并与向保险人提供医疗服务的机构达成一致。骨髓移植手术需要遵守相关的规定和要求。

(2)进行眼角膜置换手术,按照相关规定向医疗机构支付医疗服务费用20,000泰铢,向泰国红十字会眼科中心支付5,000泰铢。

 

10.按照一定规定和条件进行的手术:

(1)变性手术

(2)人工授精(artificial insemination)

(3)康复疗养期间的服务

 

11.每次牙齿护理时可用社保报账,然而社保不涵盖牙科以下方面:

(1)拔牙

(2)补牙

(3)清理牙垢

(4)拔智齿

如果佩戴可摘假牙,有权在5年内获得不超过1,500泰铢的医疗减免费。

 

12.配眼镜社保也不给予保障

 

 

  • 社保的特点

 

1、在行使社保的权利进行治疗时,必须遵循社保局的指令和其相关规定。

 

2、社会保障权有涵盖和未涵盖疾病的局限,为了做好充分准备,评估所产生的费用,权利行使人在每一次接受治疗前需要进行细致的检查。

 

3、生病时,需要去社保卡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治疗。即所指定的医院会为投保患者提供医疗服务直至疗程结束,不限制治疗费用和次数。在这一点上,如果有限制的话,就是结算治疗费后,若投保患者想转移治疗医院进行治疗,那么此项权利仅限使用4次。

 

4、如果产生了其他的在社会保障权利以外的费用,例如服用主药物清单以外的药,将赋予患者基本的癌症治疗权利,不承担该部分药物费用。

 

  • 社会保障覆蓋10种癌症疾病

1.乳腺癌

2.宫颈癌

3.卵巢癌

4.鼻癌

5.肺癌

6.食道癌

7.大肠癌和直肠癌

8.肝癌和胆管癌

9.膀胱癌

10.前列腺癌

 

尽管社会保障有很多的保护权利,足以满足泰国人的基本需求。但是,在此之外的一些情况需要知道哪些是社会保障能够保障的,哪些又是不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