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住上一個post,好多朋友都會仲有好多疑問,所以我就繼續解答一下大
家啦😁

情況4:我聽朋友講,其實唔向英國政府申報我持有其他國家物業,理論上政府唔知,我就可以當是首置買家?

Ok,先建議你遠離這位朋友。在英國購買物業時,是必須填寫印花稅申請表,當中你是要寫出你在其他國家持有的物業,而這表格是會送到英國稅務海關總署HMRC登記作紀錄。加上英國HMRC是和其他國家共用「稅收信息交換協議」TIEAs 網絡,如果你被發現你在其他國家持有物業又沒有主動申報,即係代表你逃稅,最高罰款為5000英鎊,更會影響到你的信譽評分。真係得不償失。

情況5: 我現在還未和伴侶結婚,如果只有我名下有物業,我另一半在英國購買物業可以當為首置買家嗎?

可以的,只要在成交一刻前你們還未是夫妻關係,所以如果你另一半購買英國物業是當為首置買家的。

情況6:我可以用我子女的名義去購買英國物業嗎?

可以的,只要你子女名下沒有持有任何物業,就是首置買家了。

情況7:我可以將物業「甩名」賣給我子女/父母,再重奪首置買家身分嗎?

可以,既然「甩名」賣予配偶行不通,但可甩給父母或成年子女。如果你本身在香港有聯名物業,各佔一半業權,可以先「甩名」賣予父母子女,而且手續其實很簡單,先到銀行申請重做按揭,然後再上律師樓辦理手續便完成。

但是,如果遇上心儀英國樓,要儘快落訂的話,父母子女雙方只要私下簽買賣臨約,「甩名」一方便能夠回復首置身份,然後可以即簽署該層英國樓的臨約👏👏👏

我相信不可能可以解答所有朋友的疑問,所以大家不妨whatsapp搵我們卓傑海外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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