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旨在減少投保人的醫治費用問題和幫助解決失業的問題,
但也有一些疾病和醫療服務是泰國社保不能涵蓋的。
例如:
1.根據《毒品法》所規定的,由於吸食毒品而引發的疾病或是因此遭遇的危險。
2.因疾病需入院長時間治療,並且一年住院時間超過180天。
3.腎臟替代治療,慢性腎功能衰竭病例,除了患有晚期腎臟疾病的患者有權接受服務。醫生通過血液透析,腎臟替代療法進行醫療,按照具體的規定,和在一定條件下用永久性溶液清洗腹部 ,並採用腎臟移植方案。
4.沒有正確醫學指導的任何美容行為
5.治療仍處於研究和試驗期間
6.不孕不育治療
7.移植手術檢查的生理檢查費(除了被保險人骨髓移植的生理檢查)按照實際情況支付,但是按照醫學委員會的規定和條件,單例檢測費用不得超過7,000泰銖。
8.各項超出治療疾病所需的檢測費用。
以及在進行手術時,社保不涵蓋:
9.器官移植手術,除非
(1)進行骨髓移植,所產生的醫療服務費用,可承擔其每例750.000泰銖範圍內的費用,用於提供醫療服務醫療機構,使得保險人得以保障直至骨髓移植手術治療結束。進行骨髓移植手術的醫療機構需要是得到醫學委員會承認並與向保險人提供醫療服務的機構達成一致。骨髓移植手術需要遵守相關的規定和要求。
(2)進行眼角膜置換手術,按照相關規定向醫療機構支付醫療服務費用20,000泰銖,向泰國紅十字會眼科中心支付5,000泰銖。
10.按照一定規定和條件進行的手術:
(1)變性手術
(2)人工授精(artificial insemination)
(3)康復療養期間的服務
11.每次牙齒護理時可用社保報賬,然而社保不涵蓋牙科以下方面:
(1)拔牙
(2)補牙
(3)清理牙垢
(4)拔智齒
如果佩戴可摘假牙,有權在5年內獲得不超過1,500泰銖的醫療減免費。
12.配眼鏡社保也不給予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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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的特点
1、在行使社保的權利進行治療時,必須遵循社保局的指令和其相關規定。
2、社會保障權有涵蓋和未涵蓋疾病的局限,為了做好充分準備,評估所產生的費用,權利行使人在每一次接受治療前需要進行細緻的檢查。
3、生病時,需要去社保卡指定的醫療機構進行治療。即所指定的醫院會為投保患者提供醫療服務直至療程結束,不限制治療費用和次數。在這一點上,如果有限制的話,就是結算治療費後,若投保患者想轉移治療醫院進行治療,那麼此項權利僅限使用4次。
4、如果產生了其他的在社會保障權利以外的費用,例如服用主藥物清單以外的藥,將賦予患者基本的癌症治療權利,不承擔該部分藥物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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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保障覆蓋10種癌症疾病
1.乳腺癌
2.宮頸癌
3.卵巢癌
4.鼻癌
5.肺癌
6.食道癌
7.大腸癌和直腸癌
8.肝癌和膽管癌
9.膀胱癌
10.前列腺癌
儘管社會保障有很多的保護權利,足以滿足泰國人的基本需求。但是,在此之外的一些情況需要知道哪些是社會保障能夠保障的,哪些又是不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