倫敦市長薩迪克於本月22日提出了一項新的要求:屬於2021-2026年的經濟適用房計劃(AHP)裡的共有產權房須以999年的租約作為標準來出售,從而增加首都租賃持有人的權利。

 

 去年,倫敦市長從中央政府那裏拿到了超過40億英鎊資金,以助力2021-2026年經濟適用房方案。該方案指出,在未來5年,倫敦要建造35,000套經濟適用房,其中一部分是以共有產權房(Shared Ownership)形式來出售。

共有產權房是英國經濟適用房其中一種房屋所有權形式,購房者若是購房資金不足,則能夠先購買該類房產的部分份額,剩餘份額則由政府的相關部門擁有。在完成了共有產權房的交易後,購房者以租客的身份入住該房產,並向房東支付剩餘份額的租金。隨後,在資金充足的情況下,可以有機會實現“階梯式”購買,一步步增加自己的房產份額,最終贖回房屋的所有權。

 

不過,英國很多房屋都屬於租賃產權的,共有產權房也不例外。對共有產權房的租賃者來說,租約非常重要,因為它將直接影響物業的價值。 如果想要續租約,還得花個2到3萬英鎊,這對租賃持有人來說,非常不公平。 為解決倫敦的住房危機,提高倫敦人的住房標準,市長認為,應該盡可能地保護租賃持有人,包括那些居住在共有產權房中的租客,使其免受不合理的成本和繁瑣的租賃產權延期程式的影響。

倫敦市長說:“政府早就應該頒佈租賃權改革了,我決心以身作則,在我的權力範圍內盡我所能幫助租賃者,改善共有產權。”

租賃知識合作組織主任Sebastian O’Kelly 評價:“共有產權的意義在於給最不富裕的人登上住房階梯的機會,可是,遇到租約不公平的情況是令人羞愧的,我們讚賞倫敦市長的做法,我們要敦促所有的共有產權租賃合同應該是999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