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從今年1月31日英國BNO5+1移民政策後,越來越多港人開始留意英國房地產,而當中我所接觸到的朋友分為幾類:
1)選擇到英國生活定居所以決定買英國物業💁‍♂️

2)先買定英國物業收租,將來會去英國生活定居🙋‍♀️

3)純粹投資英國物業收租,沒有打算去英國🤷‍♂️

而英國財政大臣辛偉誠於最新新一份《財政預算案》中,提到:「直至2021年6月30日前,首置買家購買50萬英鎊以下的物業可獲豁免繳交印花稅(SDLT),
而非首置買家則須繳交3%;

 

到2021年9月30日為止,首置買家購買25萬英鎊以下的物業都可獲豁免繳交印花稅(SDLT),而非首置買家則須繳交3%;

到了2021年10月1日起,住宅物業印花稅,將還原原有稅階,12.5萬英鎊起的物業,首置買家才獲得豁免繳交印花稅,非首置買家則須繳交3%。」

不過,非英國居民將於2021年4月1日起繳交額外2%的印花稅稅率。講到這點,大家一定會覺得好亂,究竟何謂非英國居民。如果你長居於香港,則算是非英國居民,但如果你於一年內,在英國居留最少183日,並有於英國交稅的話,就算是英國居民。所以購買物業時,你的物業顧問就會根據你的情況,去為你計算應繳的稅項。

但好多時候,朋友都會問我:「我喺英國都無任何物業,Eddie你做乜計我係非首置買家😒?」所以我根據遇到比較多客人的疑問,歸咎出一些常見的情況。

情況1:我只在香港持有物業,為什麼我在英國被當非首置買家?

英國對首置買家的定義較為嚴謹,就算你持有的物業不在英國,但仍需計算在內。所以,如果你在香港已經持有物業,在英國購買英國物業時,則需根據非首置客的印花稅階繳付稅項。

情況2:香港的物業持有者是我本人,我用妻子的名義去英國購買物業,可以當為首置買家嗎?

同樣道理,英國對首置買家的定義較為嚴謹,首置定義是包括配偶,若果夫妻任何一方已持有物業,則不能享受稅務豁免。

情況3:我只持有商業物業,但就未曾持有任何住宅物業,咁我在英國購買住宅單位,會當為首置買家嗎?

如果你持有的商業物業,例如舖位、寫字樓,確定當中沒有任何住宅成分,恭喜你,你可以當為首置買家😂

當然還有好多的疑問,就留待下一篇再和大家分享💓💓💓

如果大家有任何關於英國置業的問題,不妨可以向我們卓傑海外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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